全國城投公司協作聯絡會
中國城市建設投融資研究會
城投聯字[2009]1號
全國城投公司協作聯絡會
暨中國城市建設投融資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城市建設投融資研究會是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從事城市建設投融資的企事業單位自愿參加,自發性行業組織。
第二條 本會是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的二級分會,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準,于2009年4月正式成立。本會是在全國城投公司協作聯絡會基礎上組建的。
第三條 本會遵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98]第250號),按照《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章程》要求,接受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的指導和管理。常設機構聯絡處設在北京,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研究會辦公室負責。
第四條 本會的宗旨
本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依靠和服務會員單位,通過調查研究和活動,在行業內部發揮指導、交流、協調作用,為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打造投融資平臺,增強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更好的進行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而服務。
第五條 本會的任務
(一)本會每年舉辦年會、專題研討會和信息工作會等三次大型會議,組織成員單位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工作實際,開展城建經濟理論與實踐工作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二)利用內部刊物《城投信息》(雙月刊)和網站搭建溝通和交流的平臺,跟蹤各地城投的工作思路、動態和實踐經驗,介紹國內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理論研究成果,及時把握國家相關政策法規,推動城建投融資理論研究。
(三)組織評選優秀學術成果,編輯出版學術研究論文集、案例集等有關資料,向成員單位推薦優秀學術成果。
(四)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維護成員單位正當權益,反映成員單位訴求。
(五)搞好本會的組織建設,發展團體成員。
第二章 團體成員
第六條 本會采取團體會員制。凡地級市以上城建投資公司、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經營、投融資的企業事業單位、研究城建經濟的科研院所,承認本會章程、書面申請,經本會辦公室討論通過,秘書長和理事長批準同意,均可成為團體成員。
第七條 會員單位享有下列權力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獲取有關信息資料。
(三)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服務。
(四)會工作進行批評和監督。
(五)退出自由。
第八條 會員單位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承擔和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提供有關資料信息。(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會員單位如果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出。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本會會員單位分為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和理事單位。其中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由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的會員單位擔任。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委派專任副理事長一人。理事長單位任期三年,通過理事長會議進行換屆選舉。各會員單位代表一般由該單位現任主要領導擔任。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會員單位參加的年會,每年中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舉行。年會的職權是:
(一)組織研究涉及行業發展和城市建設投融資的重點問題;
(二)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三)組織開展行業政策法規、建設管理、投融資工作等方面研討和交流活動;
(四)審議理事會辦公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本會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本會的權力執行機構是理事長會議,由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的代表組成,理事長會議會同年會同時舉行。理事長會議的職權是:
(一)執行年會決議;
(二)選舉理事長單位;
(三)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并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
(四)根據辦公室的建議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審議辦公室提出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審議會費收繳標準及支出范圍;
(七)審議通過會員單位提出并經辦公室研究確定的有關決議;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本會辦公室是理事長會議領導下的常設辦事機構,一般設在理事長單位,設秘書長一人。理事長會議休會期間,行使理事長會議的職權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開展會議及學術活動,評定、獎勵和推薦優秀學術成果和優秀會員,編印學術資料。管理《城投信息》(雙月刊)雜志和協會網站;
(二)審批接收會員單位;
(三)確定年度三次會議承辦單位并指導、組織相關會務工作;
(四)完成理事長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 本會設顧問委員會,主要聘請國家有關部委、金融機構對城市建設投融資領域有深入研究、政策水平較高的領導,國內知名專家學者,歷任理事長、秘書長等資深人士組成。
第四章 經費
第十五條 本會的活動經費自籌解決。來源包括:
(一)本會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各方面捐贈;
(三)有關政府部門、企業的贊助;
(四)利息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全體單位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實行。解釋權屬本會。